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财产分割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

时间:2022-06-17 11:12:47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那就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

  一、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三)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鉴于妇女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选择跟母亲过的现实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律往往更多考虑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四)竞价补偿。若双方都想拥有价值较大的房产,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仲裁受理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已达成离婚协议或已协议离婚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已达成一致

  3、争议财产须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不涉及人身关系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Copyright © 201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刘睿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3201201511131033
法律咨询热线:13813990202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金牌律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避免您的风险,建议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